各二级学院:
今年受毕业生规模、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高校辅导员作用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1号)文件要求,推进实现高校毕业生“稳就业”“保就业”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高校辅导员队伍在促进毕业生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现需采集相关人员信息,注册全国高校就业工作平台,工作要求详情见附件1。
一、信息采集
学院分为院级管理账号和辅导员账号。院级管理账号由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学院领导进行管理;辅导员账号由各学院指派一名负责就业工作的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注册所需信息见附件2。
二、信息报送
各学院通知上述人员按通知(附件1)要求关注微信公众号“新职业网”(账号:ncssfwh)完成相关操作,并将附件2于5月19日11:30前发送至邮箱jiuye@sdmu.edu.cn,学校将根据上报信息对其进行账号注册。